《沙多瑪(廣州)化學有限公司P2車間染色物理混和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分析論證報告》公示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9-10-10
根據《廣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貫徹落實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進一步深化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工作的通知》(穗環規字〔2018〕3號)的第二條“深化項目環評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中第2點:“對前期具備合法手續,不涉及新增用地,項目性質、規模和采用的生產工藝未發生重大變動,且不增加污染物種類和排放量的改造項目,不需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建設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自行組織環境影響分析論證,公開相關環境信息,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作出書面承諾后納入日常監管。”
現對《沙多瑪(廣州)化學有限公司P2車間染色物理混和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分析論證報告》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沙多瑪(廣州)化學有限公司P2車間染色物理混和技改項目
(2)項目內容:在P2車間聚氨酯丙烯酸酯生產線上預留位置新增6個帶有攪拌器的混合罐,設為3組,每組有0.5m3預混罐和7.5m3混合罐各一個,總計共新增24m3攪拌空間,在生產染色的聚氨酯丙烯酸酯時會使用這24m3攪拌空間,替代原有的單個25m3攪拌罐。攪拌罐新增罐組總占地面積18m2,主要在聚氨酯丙烯酸酯生產線稀釋混合環節中加入顏料,對產品進行染色后再過濾包裝入庫。
本項目實施后不增加P2車間現有聚氨酯丙烯酸酯生產線產能,新增6個帶有攪拌器的混合罐為物理混合,均不涉及化學反應。
(3)地理位置:P2車間
(4)建設性質及投資:改建項目,項目總投資約1500萬元
二、主要產污分析
主要為混合罐的清洗廢水、預分散罐和混合罐在攪拌過程中產生的少量有機廢氣、以及顏料空鐵桶等。
三、環境影響分析結論
本項目為在原有P2車間內進行的改建項目,不涉及新增用地。本項目實施后不增加P2車間現有聚氨酯丙烯酸酯生產線產能,只是在原聚氨酯丙烯酸酯生產線最后過濾包裝工序前增加6個帶有攪拌器的混合罐,相應投加顏料后通過攪拌物理混合對產品進行染色,不涉及化學反應,也不涉及對原有生產線工藝的重大改變。通過三本賬分析可知,本擴建項目實施后,與現有項目相比,廢水排放情況不變,有機廢氣VOCs排放將減少0.00023噸/年,固體廢物產生量將減少5.1t。綜上所述,本項目實施不涉及新增用地,項目性質、規模和采用的生產工藝未發生重大變動,不增加污染物種類和排放量
四、附件
《沙多瑪(廣州)化學有限公司P2車間染色物理混和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分析論證報告》
沙多瑪(廣州)化學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0日